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,各有關單位:
我廳組織制訂了《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(2018)》(以下簡稱“本計價依據”),本計價依據包括
《廣東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(2018)》
《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(2018)》
《廣東省通用安裝工程綜合定額(2018)》
《廣東省園林綠化工程綜合定額(2018)》
《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機具臺班費用編制規則(2018)》。
現印發給你們,自2019年3月1日起實施。
本計價依據實施之日起,原《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(2010)》,包括
《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通則(2010)》
《廣東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(2010)》
《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(2010)》
《廣東省通用安裝工程綜合定額(2010)》
《廣東省園林綠化工程綜合定額(2010)》
《廣東省建設施工機械臺班費用(2010)》
《廣東省建設工程概算定額(2014)》
《廣東省建筑節能綜合定額(2014)(安裝分冊)》
《廣東省裝配式建筑工程綜合定額(試行)》
同時停止執行。
本計價依據是我省建設工程計價的標準,是編審房屋建筑與裝飾、市政、通用安裝及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概算、招標控制價、施工圖預算、工程計量與價款支付、工程價款調整、竣工結算,調解工程造價糾紛,鑒定工程造價的依據,也作為企業投標報價、加強內部管理和核算的參考。
自2019年3月1日起,凡經招標管理機構批準招標或非招標未簽訂合同的建設工程,均執行本計價依據;
2019年3月1日前已發出招標文件或已簽定合同的房屋建筑與裝飾、市政、通用安裝與園林綠化工程,有約定的按其約定計價,沒有約定的則不得調整。
本計價依據的印發、勘誤、解釋、補充、修改、應用軟件管理等工作由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負責。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,請及時向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反映。
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19年1月7日
版權所有
粵ICP備13059362號